Michael Martinek教授主講法典編纂史系列學術講座第七期“《德國民法典》:民族統一與理性精神(下)”順利舉行

發布者:王姝文發布時間:2020-12-10浏覽次數:167

(通訊員 法學院新聞中心)

12月5日晚,法典編纂史系列學術講座第七期在文澴樓一樓國際會議廳如期舉行。本期講座采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進行,德國薩爾大學終身教授、南非約翰内斯堡大學傑出客座教授、我校傑出“文瀾學者”講座教授Michael Martinek受邀以視頻連線的方式擔任主講人,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李金镂博士擔任主持人,衆多國内外法學專家與青年學者通過Zoom線上參會,許多法科學子到場觀摩學習。



本期與上期講座相承接,李金镂博士向Michael Martinek教授緻以誠摯謝意後,講座正式開始。


Michael Martinek教授以私法自治的擴張為切入點,指出市場經濟的建立以契約自由與私法自由兩大要素為基礎。他列舉了1804年《法國民法典》與1807年《法國商法典》的相關規定,強調獨立商法典對市場經濟的調整作用,并通過辨析一般私法與商業法的概念來闡釋私法的理念,指出《法國民法典》的平等思想為《德國民法典》提供了價值來源。


以歐洲國家法典的特點為引,Michael Martinek教授詳細闡述了私法編纂的核心在于私法規則的建構。《德國民法典》運用編纂技術解決實際問題,将公平正義的理念輸入社會生活,力圖構建一個合法、正義的世界。

Michael Martinek教授依次從總則編、債編、物編、家庭編和繼承編五大闆塊剖析《德國民法典》的結構。總則編是私法理念的集中體現,通過确立基本規則以統合其他各編。在解析總則編内容之後,他進一步從合同義務和法律責任兩個方面講解債編,并着重區分了過錯責任與嚴格責任兩個概念。

在介紹物編時,他提綱挈領,深入探讨了物權法的限制性、物權法的組成、物權的絕對性和物權法的相關性。通過說明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義務,他指出物權法的限制性體現為不能立即對财産進行分配。在此之後,他分别從“結婚的先決條件”以及“特定成員的繼承權”兩個方面介紹家庭編與繼承編,并重點闡述了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的法律設置。

在細緻講解《德國民法典》的結構後,他以二戰為時間節點,介紹了《德國民法典》的發展變化。女性家庭地位的提升和夫妻平等觀念的引入是家庭編的重大轉變。與此同時,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視和産品責任的設立體現了債編的變化特點。

最後,Michael Martinek教授展望《德國民法典》的未來。基于英國脫歐的時代背景,他對法典編纂與轉型持懷疑态度的同時,也期待《德國民法典》富有特點的變化。

提問環節,Michael Martinek教授就“第六編是玩笑抑或暗喻”以及有關《德國民法典》的可變性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。


     在熱烈的掌聲中,本次講座圓滿結束。